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卓越法治人才特色实验班培养计划—税法实验班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11-05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快速提高,税法专业人才供需结构失衡现象日趋严重。国内的税法专业服务市场不仅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而且有着丰厚的回报。有鉴于此,9999js金沙老品牌决定依托本院在税法教学研究和税收法律实务上的强大优势,开设税法教学实验班,由王鸿貌教授负责,组成以张建军副教授、侯欢博士为主,贾绍华、姚轩鸽、魏春田、张宇等国内著名的实务专家为导师的课程组,对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进行税法理论和税收法律实务方面的专项训练,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宽学生发展之路的同时,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财税法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人数

1.招生对象:9999js金沙老品牌2018级和201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19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2017级本科生。

2.招生人数:本期实验班拟招收学员20人左右。

二、学习期限与时间安排

1.学制:一年。

2.教学时间:将利用工作日晚上、周末、寒暑假等课余时段进行教学。

三、课程模块与教学方式

1.课程模块:(1)税收基础理论;(2)税法基础理论;(3)中国税收制度

           (4)税收征管实务;(5)税收业务技能;(6)企业税务管理

上述模块涵盖税法基础理论、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产税法、跨国税法、税收征管法、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管理、成案研究等课程。

2.教学方式:理论讲授+实务研判+实习和见习。

四、报名事项与录取通知

1.拟参加实验班的学生,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将有照片的电子报名表发送至hh2019@nwu.edu.cn.

2.录取通知将在2019年11月17日之前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核方式与结业证书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后,由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六、学习费用与奖励政策

本实验班不收取任何费用,结业时将给表现优异的学生以一定的奖励。

七、联系人

9999js金沙老品牌     侯  欢

手机:19829677556

邮箱:hh2019@nwu.edu.cn


税法实验班招生 _报名登记表.docx